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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修处理方法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0-06-01    点击量:900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修处理方法是什么?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指对污染物排放出口的排污监测,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利用排放点监测,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效果监测。污染源监测是一种环境监测内容,主要用环境监测手段确定污染物的排放来源、排放浓度、污染物种类等,为控制污染源排放和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同时也是解决污染纠纷的主要依据。
  本系统规定了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参数管理及设置、采样方式及数据上报、检查维护、运行技术及质控、系统检修和故障处理、档案记录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运行比对监测的具体内容。
  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故障问题处理方法如下:
  1、数据采集传输仪发生故障,应在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并能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2、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水污染源监测系统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当在24h内报告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并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
  3、运行单位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其维修全部完成并通过校准和比对试验。若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确保其性能指标满足本规范要求。维修和更换的仪器,可由第三方或运行单位自行出具比对检测报告。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需维修的,应在维修前报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备案;需停运、拆除、更换、重新运行的,应经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6、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并排除故障,无法及时处理的应安装备用仪器。
  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因故障或维护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人工监测,监测周期间隔不大于6h,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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