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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标准

 文章更新时间:2025-09-02    点击量:48
  挥发性有机物也用VOCs表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VOCs是指在常温下,沸点50℃至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在我国,VOC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燃料涂料制造、溶剂制造与使用等过程,大多数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癌作用,对人体及环境危害较大。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我国于2019年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等内容。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标准:
 
  1.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控时,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外1m,距离地面1.5 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若厂房不完整(如有顶无围墙),则在操作工位下风向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
 
  2.厂区内NMHC任何1h平均浓度的监测采用HJ604、HJ1012规定的方法,以连续1h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1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计平均值。厂区内NMHC任意一次浓度值的监测,按便携式监测仪器相关规定执行。
 
  BCNX-PVOC06VOCs在线监测仪是一款基于PID光离子化技术的高精度在线监测设备,专为实时检测环境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而设计。产品采用泵吸式采样方式,内置强力微型气泵,确保气体快速流通与精准检测,可广泛应用于工业排放监测、环保监管、化工园区等复杂工况场景。支持无线数据传输,实时对接政府信息数据中心,助力企业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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